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:
一、概念不同;
二、级别不同;
三、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;
四、两者的职权及作用不同。
说起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间最大的不同,非“权力”不同莫属,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权力,显然远远高于公司的董事长。
大家可能想问,这怎么和我想得不一样,我一直以为董事长才是公司最大的boss呢?
关于这个问题,就要说回二者的适用对象:
关于董事会的解读,在《公司法》第四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,“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,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”,可见董事会至少有3名成员也就是3个董事,而只有这3个董事统一了意见和观点时,才能代表董事会作出统一的董事会“决议”,至于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代表。
此时反观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只有在一家公司并未设置董事会的情况下才会产生,换句话说,执行董事一个人就抵得上一整个董事会,一人便可出具董事会“决定”,“决定”和“决议”仅一字之差,但含义却天差地别。
写在最后,笔者以为,公司治理最为重要的核心在于明确“责、权、利”,即承担多大责任,就拥有多大权力,进而享受多大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