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很多人对于不及格的试用期有很大的兴趣,但是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试用期的不及格是怎么解决的,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流程和信息。
一、试用期的期限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9条对试用期的上限作出了规定,即在三个月内未满一年的,其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,一年或更长的劳动合同,其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,三年或更长的固定或没有固定的工作合同,其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。
二、试用期不合格怎么办
在试用期内,劳动者未能达到雇主的要求,雇主可以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9条的规定,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具备聘用资格而解除劳动合同,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的,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,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然而在实际操作中,雇主与劳动者订立的试用期并没有达到法定的最高限度,例如,与劳动者订立三年的劳动合同,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,如果没有超过六个月,则是否可以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届满后,以劳动者不符合条件为由,将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?
如果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满,而延长试用期,则属于重新约定试用期,违反了“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”的规定,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。
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,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如果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试用期,则按照其试用期后的月工资为基准,按照其已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,给予其相应的补偿。
三、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
试用期的补偿标准并不是特别的,因为试用期一般都很短,最多也就是半年,所以,他们的补偿和赔偿,都是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来的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法定依据
第四十七条
经济赔偿是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内,按照一年一次的工资标准发放的。六个多月内未满一年者,按一年计算,不足六个月的,按其每月的一半工资作为经济补偿。
劳动者的月收入比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,则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,并给予其最高十二年的经济补偿。
本条所述月薪为职工在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。
总结
总之,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不能满足工作需要,或有其它条件可以解除试用期,应当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向劳动者发出通知,让他们按照公司的工作程序进行交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