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常生活中,有的公司辞退员工时,会要求员工填写自愿离职申请书,在填写后再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。有的员工因为对劳动法律不太了解,迷迷糊糊签了此类文书,事后才发觉不对,但已经掉进了“大坑”,后悔已经来不及了。
辞退员工却要求签自愿离职书的原因
明明是被公司辞退的,却被公司要求签自愿离职申请书,公司这样做的原因是不想支付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。根据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且双方协商一致,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。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但如果是员工自愿离职的,则公司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。
也就是说在员工没有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除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,公司可以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外。其他情况下,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,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。
签了自愿离职书的后果
员工签了自愿离职申请书,公司就不用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,相当于员工自愿放弃了这部分补偿金。自愿离职申请书是员工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合法有效。很多人签订了离职书后才发现“被骗”,想要通过仲裁等方式维权。但如果员工无法证明自身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公司的胁迫、欺诈,再想要主张这部分补偿的诉求,最终都很有可能被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依法驳回。
很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,会要求员工填写自愿离职申请书。公司要求员工填写这样一份离职申请书的原因是,公司想要辞退员工又不想给相应的经济补偿。员工填写自愿离职申请书,相当于主动向公司申请离职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,公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。因此,如果被公司辞退,不要傻乎乎的填写自愿离职申请书。否则,被“自愿离职”,事后想要再维权就会变得非常艰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