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司绩效考核制度
第1章 总则
第1条 目的
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,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、工作能力的评价,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,为教育培训、工作调动,以及提薪、晋升、奖励、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。更重要的是,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,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。
第2条 原则
1.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,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、短处,以扬长避短,有所改进、提高;
2.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;
3.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;
4.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,决不允许徇私舞弊。
第3条 适用范围
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,适用于公司全员。
1.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;
2.因私、因病、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;
3.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;
4.虽然在考核期任职,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。
第4条 考核频率
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:月度考核、年终考核,年度考核三种。
第5条 责任组织
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,各部门经理负责操作对本部门下属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。
第2章 考核目标的设定
第6条 公司现状分析
人力资源部应实施必要的组织现状分析工作,为考核目标的设定做准备,相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提供人力资源部所必须的资料和支持,做好配合工作。
第7条 分解考核目标
绩效考核目标的设定,应符合公司的年度发展目标并分解至公司各职能部门。
第8条 目标责任书
年度的绩效考核目标应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职能部门,在与部门经理交换意见后,由部门经理与公司总裁鉴定目标责任书。
第3章 考核标准的制定
第9条 工作一览表
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一览表,内容包括:各部门的业务范围、工作内容、任务安排等,作为考核标准制定的依据。
第10条 考核标准
基于工作一览表的基础上,人力资源部确定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知识、技能、经验等,并组织进行测试,明确绩优标准,最总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(或指标)。
第11条 表现形式
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所有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整理,做到书面化、表格化,以便于使用及修订。
第4章 考核的实施
第12条 考核步骤
1.确认考核标准,确定并填写评分档次;
2.综合若干评价要素,确定并填写最终评分档次;
3.再对考核表进行一次全面回顾与检查,考察各项要素之间的评价结果是否具有内在统一性,清除相互矛盾的因素;
4.进一步考察被考核者在同组内的相对位置,即名次排列是否合适;
5.进行综合评定部分的考核评价,综合评定的评语,引入对人本身进行评价的综合因素,但切忌脱离事实,随意推测,甚至感情用事,力求客观公正。
第13条 考核反馈
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,把考核的结果,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,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,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,以及相应的期待、目标和条件等等。
第14条 考核申诉
1.员工在评估人与其沟通后仍然对考核成绩存有异议,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,人力资源组织评估人与被评估人填写《绩效考核申诉表》。
2.人力资源部将《绩效考核申诉表》报送上级,由其上级对申诉情况作出裁决,该裁决为终局裁决。
3.部门员工的申诉由主管副总作出裁决,部门经理的申诉由总经理作出裁决。
4.申诉须于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,5个工作日内落实裁决结果。
第5章 考核结果运用
第15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计算员工考核工资的依据。
第16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。
第17条 考核成绩将作为员工晋升、评选先进以及淘汰的主要依据。
第6章 注意事项
第18条 考核实施前人力资源部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必要的培训,使其明确考核目标、考核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。
第19条 在考核过程中,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,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,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。
第20条 考核结果要做到有限度的公开(指对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),做好相关保密工作。
第7章 附则
第21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第22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。